便函〔2017〕82号
各区县教育教体局,高新区、文昌湖区地事局:
现将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、语文、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师函[2017]13号)转发给你们,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落实。
各区县请于6月29日前将培训工作方案报市教师教育办公室,并结合暑期工作安排,将今年的培训工作于7月中旬前完成。
淄博市教育局
2017年6月26日